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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直播电商营销管理规范》
发表时间:2026-10-26     阅读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2日,在2026年福建省“合规电商促放心 品质主播助消费”——八闽好物互联网营销大赛闭幕式上,福建省地方标准《直播电商营销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将于2027年1月16日起正式实施。

《规范》适用于直播电商营销活动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覆盖营销主体管理、营销过程管理、商品与服务管理、福建特色产品直播营销管理、服务保障、监督与改进等板块,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四类主体一并纳入规范范畴。此外,对选品、策划预告、开播展示、促销互动、交易支付、发货物流、售后服务等环节逐项提出管理要求,构建了覆盖全流程的直播电商营销管理指导框架。

据介绍,《规范》专设“福建特色产品直播营销管理”一章,对地理标志产品、福建老字号产品、福农优品三类产品提出差异化合规要求,重点规范资质核验、产地与等级表述、品牌授权公示、检测认证材料公示及生鲜产品售后赔付等事项。同时,以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的形式,明确“应当怎么做”与“不得怎么做”,为全省直播电商平台、企业提供精准化合规指导。

《规范》的落地实施,将推动全省直播电商营销管理迈入“标准引领”阶段,为“放心消费在福建”夯实制度规则根基。(记者 黄筱菁)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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