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信用协会!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省内资讯

首页 > 信用资讯 > 省内资讯

福建福州:连发两新政严管商品房销售和房企信用
发表时间:2025-11-19     阅读次数:     字体:【

11月7日,福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的通知》两项楼市新政。

 

新规要求,房企申请预售许可前须制定并公示包含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进度、价格区间、销售计划、投诉纠纷处置预案、签约付款流程及物业服务方案等8项内容的预售方案;开盘时住建、登记中心将驻场核查信息公示、明码标价、资金监管、沙盘及样板房合规性。对违反方案销售或未按规定制定方案的企业,暂停预售许可、暂停监管协议签订,并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处置。

 

同步落地的信用评价办法明确,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房企每两年接受一次信用评分,结果直接挂钩预售与资金监管:AAAAAA级企业形象进度达总楼层1/5即可预售,无抵押项目毛坯资金监管额度可降至工程总造价0.71.1倍,装修部分最低按备案价0.4倍监管;BC级企业需形象进度达1/3且实行全额资金监管,抵押期间预售及资金支用均受限。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或挪用监管资金,可动态下调并即时执行对应限制。

 

据悉,两项楼市新政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来源:中房网

 
上一篇:福建厦门:智税赋能营商环境 信用筑基发展活力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6-   福建省信用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中山路23号福建商业大厦10楼08单元   电话:办公室0591-87501177 外联部0591-87889106   网站建设

友情链接: 信用福建   信用福州   信用厦门   信用漳州   信用龙岩   信用莆田   信用三明   信用南平

 备案号:闽ICP备140051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