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企业信用好,在评优评先、社会经济活动、融资授信等方面可享有更多优惠和便利。日前,福建省厦门港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管理办法》在原《厦门港航生产经营人“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管理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航实际,进行了修订完善和升级。
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的出台,发挥诸多重要作用,如规范厦门港航市场秩序、优化厦门港营商环境,助力厦门港推行“互联网+信用治理+普惠金融”新型港航治理模式,加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等,持续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管理办法》将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息报送等纳入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依据厦门港信用信息管理平台采集到的日常监管记录、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评价记录、公众信用评价记录等,对相关经营人进行失信行为累计扣分。《管理办法》特别将国家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综合评价结果纳入港航生产经营人信用评价得分,得分权重不低于20%。
据了解,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是对相关经营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比如,AA级经营人将享受“守信激励”,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表彰中予以优先考虑,在实施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财政资金扶持等配套政策中可被列为优先对象,在社会经济活动、融资授信等方面也享有更多优惠和便利。
此外,厦门港口管理局针对信用等级为C级、D级的从业企业,在日常监管中除进行常规双随机抽查外,还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针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经营人,将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这也就意味着,守信者一路畅通、失信者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