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至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省开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等参加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力参加有关活动。
王东明充分肯定福建在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中所作的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他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开放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全面落实法律确定的一系列重要外商投资制度,进一步彰显我国对外开放促进外商投资的信心和决心,促进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外资引进力度,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六稳”“六保”,着力提升利用外资水平,努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保持宏观经济大局稳定。要积极回应外资关切,依法加强外资权益保护和推进外商投资工作,依法完善外商投资监管制度和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法治化水平。要全面深化改革,在外商投资促进保护管理等方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尹力代表省委、省人大常委会感谢全国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给予福建的关心支持。他说,福建是改革开放前沿,经济外向度高,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居于全国前列。外商投资法实施两年多来,福建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不断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便利外资企业准入,保障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促进外资外贸持续健康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坚实支撑。此次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来闽开展工作,充分体现了对福建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有力推动我省利用外资工作。福建将按照执法检查组的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探索国际投资合作新模式、拓展新机遇,不断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福建将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和透明的外商投资环境,为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检查组在福州召开会议听取我省外商投资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深入福州、厦门的部分外资企业等进行实地检查。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刘新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徐如俊,全国人大代表黄茂兴等参加执法检查。省领导郭宁宁、吴偕林、梁建勇、周联清,省法院院长金银墙参加有关活动。(记者 周琳 郑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