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用外资保稳促优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外资提质增效、强化投资促进、优化投资环境、完善正向激励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在惠企政策方面,保留原有企业到资奖励政策,同时加大对制造业引资,世界500强、台湾百大企业投资项目支持力度。
扩大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对新设(含增资)外资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下同)实际到资500万美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四市300万美元)及以上,由省级财政按到资金额1%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其中,对世界500强、台湾百大企业投资项目最高奖励1500万元。
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对新设(含增资)制造业外资项目外方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将适当提高支持比例,由省级财政按到资金额1.5%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这是今年新增的政策,主要是为了引导和鼓励外资更多投向制造业,推进我省制造业强链、补链、延链,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对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确认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符合到资条件的,将加大支持比例,由省级财政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确认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提高资金使用便利化。落实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政策,简化资金结算流程,放宽对部分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使用限制,允许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以资本金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推动线上办理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等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政策3.0版在全省(不含厦门市)落地实施。(记者 林智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