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这是首部最高检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要审慎行使权力,严守检察权边界,确保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及合法性审查制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按照“谁作为、谁负责”原则,明确承办原行政行为的业务机构为行政公益诉讼承办机构,落实整改或参加诉讼;加强公益诉讼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研判执法风险点,对问题集中领域进行源头治理。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功能。检察机关要积极通过诉前程序推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主动履职纠错,主动保护公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要积极整改落实。《意见》强调,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应诉准备工作,依法参加庭审;诉讼过程中要继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力争实质解决;对生效判决严格执行,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主动依法履职。
《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